多选题 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些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
- A、招收3名15周岁的工人
-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4名女工
- C、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 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参考答案 A、B、C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故应选A。根据《劳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故选B。根据《劳动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故选C。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因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属于《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故不选D。本题考查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对未成年人及妇女和孕妇的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的合法年龄实质上也是《民法通则》中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而其他项特殊保护实际上也是社会公德所公认的,并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