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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将其在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时,A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该股权质权设立有效
  • B、该股权质权的设立不发生效力
  • C、该股权质权自A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 D、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答 参考答案
A、C、D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股权质权的设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设定应当登记,或者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或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公证不产生股权设定的效力,故只有B选项说法正确,其余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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