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合源公司与兴昌公司签订一个总价款为40万元的无线电设备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0%,合源公司交付给兴昌公司定金10万元,后兴昌公司违约,造成合源公司实际损失12万元,请问下列哪些不是合源公司最多可以从兴昌公司处得到的偿付?( )
参考答案 A、B、D
文字解析
本题考查定金、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及适用。《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该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所以处理这种题目的时候分两步走:首先,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因为40×10%=4(万元)10万元,所以应该选择违约金。又因为合源公司先前给过兴昌公司10万元的定金,该定金应该原数返还,所以兴昌公司应该最多一共支付给合源公司10+12=22(万元)。故A、B、D选项均错误,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