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大豆10万吨的合同,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订约后乙公司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了特大洪水,收购计划落空。乙公司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其交货责任。而甲公司认为,其所购的大豆是种类物,也并不要求特定的产地,乙公司可以延期履行,而不是解除合同。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乙公司应当延期履行
- B、特大洪水在本案中构成不可抗力
-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D、乙公司应延期履行合同,但免除其对延期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A、B、D
文字解析
如果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而不能解除合同,但免除当事人对延期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