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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向乙发出的要约中表明承诺的期限是2009年3月20日,乙方因自身原因于2009年4月1日才向甲发出承诺,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该承诺属于承诺超期,该承诺有效
  • B、该承诺属于承诺延误,该承诺无效
  • C、该承诺属于承诺超期,是否有效由甲决定。如果甲未及时确认其有效,则是新要约
  • D、该承诺属于承诺延误,是否有效由甲决定
  • E、如果甲不通知乙该承诺有效,则该承诺无效
答 参考答案
C、E
文字解析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效以外,为新要约”。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以外,该承诺有效”。所以选项A、B、D不符合法律规定,答案是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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