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甲公司自丁公司购买管理系统软件,合同价款为5 000万元,款项分五次支付,其中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购买价款的20%,其余款项分四次自次年起每年7月1日支付1 000万元。
管理系统软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为4 546万元,折现率为5%。
该软件已于当日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期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管理系统软件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